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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被诉没有办学许可证 学员要求退学费

[日期:2008-07-16] 来源:首都政法网  作者:刘妍 [字体: ]

因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05年被教委终止办学,教学内容非承诺的内容,近日,一学员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《华尔街英语课程注册合同》,并由被告退还学费21210元

原告李某诉称,2006年10月18日,我与北京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(简称华尔街培训中心)签订了《华尔街英语课程注册合同》,约定华尔街培训中心在2006年10月18日至2009年3月18日期间共计29个月内向我提供9+1级固定课程级别的英语培训服务。合同签订后,我遂向华尔街培训中心一次性预交了全部学费30300元。由于约课需要提前两周并且需要到华尔街培训中心处拿订课卡,我没有约到想约的课,并且仅仅完成了免费课程以外三个级别的课程学习。

原告发现,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的《注册合同》第一条指出“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为提供英语服务的专业培训机构,具备提供本注册登记合同项下英语培训服务的及能力”。然而实际上早在2005年3月2日,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的办学许可证就被北京市教委终止了。

原告认为,华尔街培训中心在办学许可证被终止后仍然以中心的名义订立合同,是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。同时,在原告的学习期间,华尔街培训中心未提供其承诺的教学内容,且教育质量低下,导致原告的学习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。

本案正在审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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